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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工商局顺河分局查扣过期月饼200斤

【发表评论】 【返回上一页】 【2007-7-10 10:17:00】
   11月4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顺河镇龙嫂路集贸市场门前一月饼销售摊点突击检查发现数十名群众争相购买的月饼竟无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而售价每斤仅1.0元的低价月饼表面粗糙、暗淡无光、饼块残缺,有不明异味。
看到执法人员,此前还称重收钱的男子迅速离开现场,而自称是三轮摩托车驾驶员的盛某连叫冤枉。原来,盛某以每天80元的费用受雇于城区糕点加工门市经营者徐某,帮其托运月饼到周边乡镇销售,与李某同行是徐某门市的职工王某。10月下旬开始,二人就先后将徐某门市内的700斤月饼托运到睢宁沙集、泗阳三庄等地销售。在现场,由于月饼无任何生产标识,而部分袋装月饼出现明显的霉变现象,执法人员当即采取强制措施,将剩余的200余斤月饼及托运车辆依法予以扣留。这批过期月饼被送往养猪场作为猪饲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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