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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提示:发现传销要及时举报

【发表评论】 【返回上一页】 【2007-7-11 8:44:00】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提示群众,一旦发现有人以招工、做生意等名义,要求交钱加入或发展人员加入,发展后可以提成,许以高收入、高收益、高额回报等情况时,一定要引起警惕。

  在判断是否为传销组织时,既要看其是否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无营业执照,有无正规的办公场所,更重要的是看其行为是否属于传销和变相传销,其营销制度、奖励制度是否合法。在情况不清的时候,不能盲从,要向当地工商、公安等部门咨询。发现传销和变相传销时,要及时向当地工商、公安机关举报。举报时一定要说清传销活动的具体地点,如街道、楼号、门牌或附近的明显标志等,以及传销授课的地点、时间等线索,以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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