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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化镇涧河村村民朱学彬在该零售商店购买9瓶标有“汤沟苦瓜 江苏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字样啤酒,饮用后出现严重腹泻症状。他仔细检查啤酒才发现新买来的啤酒已过期多时,随即向工商部门投诉。经查,今年6月初零售店老板朱某分别以每扎11元、13元的价格自一流动批发商处批发汤沟苦瓜啤酒10扎、金爽啤酒5扎,这两种啤酒的标识标注的保质期在5至25摄氏度且避光保存的情况下为180天,而该啤酒的生产日期为2005年6月25日,超过保质期210多天。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这些严重过期的啤酒存在黑色不明悬浮物,部分瓶内竟出现大量绿苔絮状物,如果这些啤酒被饮用,产生的后果不堪设想。对此,朱某表示进货的时候,没仔细看,压根没想到啤酒过了期。目前,执法人员已对啤酒的来源及销售等情况深入调查,并责令朱某赔偿受害人医药费、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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