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日前,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陆集镇人老罗想学驾驶,但是自己的眼睛一只眼睛早前受外伤失明了。到底能不能学,老罗怀着侥幸心理来到宿豫区某驾校咨询,该校的一名教务主任接待了他。听了老罗的介绍,该主任马上答复没有多大问题,到办驾照时可以跟公安部门协调让他通过检查。闻听此言,老罗一阵狂喜,连忙交了3250元学费,并跟驾校口头约定包他拿到驾照。 于是,老罗正式成为该校学员,大胆地做起了司机梦。谁知天不遂人愿,到办驾照时公安局的同志铁面无私,“无情”地将老罗的申请打了回来。眼见得就要到手的驾驶证飞了,老罗的司机梦也彻底破灭。老罗找到驾校要求其退回学费,这时驾校一改报名时满口答应的态度,表示老罗已经参加学习要刨去一部分学费,只同意退2250元。这下,老罗不同意了,他认为驾校未履行约定应全额退回全部学费。但是,钱到了别人手里再想要回来可就难了,驾校哪肯放过这到嘴的肥肉。无奈之下,老罗来到宿豫区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与驾校联系,对他们只顾揽财不履行承诺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提出了批评,并向驾校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的有关法律条款。经过协调,驾校同意全额退回学费3250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