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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宿豫区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啤酒瓶爆炸伤人案,消费者拿到了1130元的赔偿款。 6月18日,家住宿豫区的消费者张金梅女士在豫苑超市购买了某品牌啤酒,搬回家中正准备取出饮用时啤酒瓶突然爆炸,玻璃碎片划伤了张女士的腿部,到医院缝了七针。爆炸发生后,消费者立即与啤酒生产厂家联系,经厂家及保险公司现场察看认可了消费者被啤酒瓶炸伤的事实。由于伤者正在治疗之中,治疗费用持续发生,厂家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产品质量险,保险理赔也有一定程序要走,当时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消费者随后投诉到宿豫区消费者协会,经过消协历时一个月的多次跟踪调解,双方于日前达成协议,厂家同意赔偿消费者医药费、误工费等合计人民币1130元,双方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 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饮用啤酒时注意安全,一旦发生伤人事故,注意保护好现场和证据,尽快与厂家、消协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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