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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须知

【发表评论】 【返回上一页】 【2007-7-13 9:18:00】
 
    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应持下列文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名称登记申请书一份;
    2、填写(外商投费企业名称登记表)一份,填写二份,并报省工商局核准;
    3、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及批复一份;
    外商独资企业为向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交的申请报告及复函。
    4、投资者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一份;中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登记机关红章);外方以境外公司名义投资的,提交所在国(地区)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
    外方以个人名义投资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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