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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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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3 9:20:00】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3、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还应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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