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登记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集团章程(集团母公司盖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或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6、集团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国务院批准的试点企业集团需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集团设立同时变更母公司名称的,应按办理名称的规定,变更登记; (二)变更登记 1、变更名称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母公司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 (4)《企业集团登记证》。 2、母公司变更名称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 (4)母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母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 (5)母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企业集团登记证》。 3、变更住所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 (4)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集团登记证》。 4、变更集团成员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新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4)母公司对新成员的持股证明(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或子公司了具的股权证); (5)集团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5、变更集团母公司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按企业集团设立提交其他材料。 (三)注销登记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母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企业集团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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