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二、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三、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4、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经营场所证明; 3、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 4、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五、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六、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3、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